关于散文的作文汇编6篇
在日常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,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,对作文很是熟悉吧,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,让自己的心静下来,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。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散文的作文7篇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。有人喜欢收藏字画,有人喜欢收藏文献,有人喜欢收藏钟表……而我却收藏了一段呼噜声,那是我最珍贵的藏品。
有人说,大爱无言,至爱无声。而我收藏的却是一段有声的爱。
小时候,总喜欢和爸爸一起睡觉,因为那让我感到很踏实。我总喜欢把头埋在爸爸的臂弯里,然后双手双脚紧紧夹在爸爸身上,因为爸爸身上肉嘟嘟的,幼时的我只觉得很好玩,心里有一种难以名状的舒坦,只想就这样一直睡下去。爸爸也总是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,打着呼噜睡去。
于是,这呼噜声便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。
长大后,因为逐渐难以忍受爸爸惊天动地的呼噜声,我已经六年未和爸爸同睡了,并且,晚上我总把房门关得严严实实的,生怕哪骇人的呼噜声搅了我的美梦。
前不久,我去参加外省单招,爸爸执意要陪我去,他说这是父母的责任。
我和爸爸同睡一个房间,白天考试,晚上就在房间着休息。夜色渐浓,爸爸早已酣睡,并发出了他标志性的呼噜声,声音震耳欲聋,还不断变换着音调,窄小的房间好像也在随着爸爸的呼噜声颤动。
然而,我此时却在想,是的,爸爸他累了,他需要好好休息一下。此时此刻,爸爸的呼噜声仿佛天籁般动听。虽然我们之间隔了一条走道,但是我们的心却紧紧地连在了一起。
大爱无言,至爱无声。爸爸以他无私、无言、无声的爱,悉心地养育了我十九年。父亲,这两个简约而不简单的字眼,使我肃然起敬。
夜,静得出奇,只听到爸爸的呼噜声。这是我多么熟悉的声音啊。正是这声音静静地陪伴了我十九年。这是我幼年时的摇篮曲,是我生长的音符。将来,它还会陪伴着我奏出我生命的最强音!
爸爸还在酣睡,他脸上忽然露出了一抹满足的笑容。他一定是梦到了我,梦见我还像幼时一样埋头在他的臂弯下酣睡,我俩手中都抱着世上最珍贵的东西。
爸,晚安!做个好梦。
我会永远珍藏着这段呼噜声,珍藏着这段记忆,珍藏着我的父亲。
一直埋怨那场中考,直到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分离之后,才恍然大悟地明白,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。每一个人都要承受离别之痛,每一段生命都要经受磨炼之伤。就这样,在我们分开后的2个多月,步入了高中生活。或许是陌生的不适应,那曾经三年的初中,依旧让我如此怀念。
午后,温暖的阳光,照进窗户,那一道光的罅隙,是明媚的金色。记忆像是倒在掌心里的水,不论你摊开还是紧握,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。
以前总是在给中考倒计时,因为可以有两个多月漫长的暑假,那是我们期待已久的。以前总是在怨恨初三的苦,可是现在的高一就像那时的初三了啊。以前总是在背后集体讨论年纪主任不好不好、很凶、更年期来了,如今我们想再听到她的骂声,已经不可能了。以前总是说哪个老师下课拖堂到拖到下节课的上课,现在高中的老师,一下课就走人。
你们知道吗?现在的我,在课上发呆、在寝室里哭突然想念你们,已成了常事。虽然我很讨厌数学,但是我会想念老蒋激情昂扬、信心十足的数学课,记起他每次课上的名言:“关键在课堂,决胜在考场。”想念初一我们的幼稚与懵懂,周末爬着学校的围墙进篮球场玩游戏,结果被保安抓个正着,还好后来没有被处分,只是被年级主任教育了一下;想念初二那年运动会,由于一时冲动,我报了一个800米的项目,你们在终点做了一个要抬着我去医院的表情,依稀可见。想念初三那年,我们在历史课上赶其它学科的作业,然后被老师发现,她罚我们抄历史作业本十遍,我们集体没抄,觉得是浪费时间,最后老师那我们没辙。想念中考前段的日子,那些天,中考从126天开始倒计时,黑板上鲜亮的字眼“距中考(XX)天”,看得我们触目惊心,因为它一天一天地减下去。还有那段“兵荒马乱”、试卷飞舞的时光,我们在语文课上赶数学试卷,在英语课上赶科学试卷,我们都抓紧时间做理科作业,好像中考能够多加几十分一样。被老师看到,我们却面不改色地回答老师的问题,偷偷相视一笑时的快乐与喜悦。新街镇中,我们的母校,那里有我们的回忆!
温暖的阳光正如毕业典礼那般的绚丽。我们拍照、拥抱、写同学录。想尽一切办法来挽留记忆。青春彼岸,盛夏正一天灿烂过一天,我们就这样分离了。七月的季节,是伤感的。
现在的我,开始渐渐地认识新的同学,开始熟悉萧山十中这个新学校,开始一段崭新的高中生活。这里的同学还不错,老师也很好。只是没有你们地日子,有些许的空虚,有点寂寞。秋季的校服已经发下来了,不大不小刚刚好。可是我们再也无法回到当初甩着宽大的校服袖子,骄傲而恣意地在校园里闲逛的日子了。那是的生活真的很美好。
我没什么事,只是突然想起你们。我想在浩荡的时光洪流中,我们总会长大。也许十年后,我们会一起重回那个地方,母校,那是一切终于真的尘埃落定了吧。
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,是任何爱都无法比较的。有妈的孩子像个宝,没妈的孩子像根草。拥有妈妈的爱的孩子是世界上最幸福的。母爱是无私的,是温暖的,是细致入微的。
记得初中时,开始上早读与晚自习,课业负担开始变重。每天我晚上回到家,作业都要做到11点左右。有一天晚上,我关着门在自己的房间做数学习题,有一道题目非常难,我苦思冥想都没有答案。这时妈妈推门进来了,她手里拿着一个削好的苹果和一罐热好的牛奶。没有思路的我,正在烦着,看到妈妈没有敲门就进来了,我发火了。我对妈妈大喊到,你烦不烦,正在思考问题,你这样推门进来,我的思路全部乱了。妈妈抱歉的说对不起,对不起,我现在就出去了。苹果跟牛奶放在这里,你待会儿做完题记得吃了。那天晚上我就像是在跟妈妈赌气一样,牛奶与苹果都没有动。第二天早晨,上早读之前,妈妈依旧像往常一样比我早半个小时起床,帮我做早饭。这是我记忆最深的一件事情。我们在接受享受妈妈的爱的时候,总是觉得那么的理所当然,觉得妈妈就应该对自己好,爱自己。可是我们没有想过的是,妈妈对我们的爱从来都是付出不要回报的。我总是跟妈妈说,等我以后挣了很多钱,让你跟着我享福。妈妈笑笑回答我,傻女儿,只要你能过得好就是妈妈最幸福最开心的'事情,妈妈不要你的回报。我想这就母爱吧,天底下最干净最简单最纯洁最不带目的性的爱。
有一句话,不养儿不知父母恩。也许将来有一天我有了自己的孩子,就能体会到妈妈到底是有多伟大了。现在我的心愿很简单,就是希望妈妈能够一直健康开心,不要再为这个家为我们操劳了。我爱我的妈妈,以后我一定会回报我的妈妈。
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是不需要我们去寻找的,其实我们偶尔向路边一看那反而是最美的景象。
每次回家都会经过那条熟悉的小道,有时眼睛一瞥就会看见那一排排桃树下,长着一簇簇不知名的黄色小花。它们大多会被大家忽略,而我也对这不起眼的花感到嫌弃。我时常闲来无事就习惯蹲在桃树下把这些不起眼的花拔了,看着一地的花瓣还觉得桃树下挺干净的。
等到我下次在注意到它时,它又长出了嫩芽开出了黄色的小花朵。我渐渐的发现这行为根本阻止不了它的生长,它总是乘别人不注意时拼命地生长,每一次拔掉没隔几周就又长出来了。渐渐地我对它有了新的看法和认识。
有一次我惊奇的发现了它那顽强的生命力,它不畏惧任何磨难,只为一个劲的往上生长,它虽然是那么的渺小,有时甚至可以将它忽略,确深深的震撼了我,让我对新事物有了新的认识。它已不在是我以前我心目中那个令我嫌弃的小花,它为自己赋予了一种美——精神美,让我不得不为它的生命力而佩服。
这些花因为外表不是那么的美丽,经常长在偏僻的地方,所以经常会被人们所忽略。但它的精神却不是我们所能忽略的。当我们观赏那些被人呵护长大的美丽风景时,不妨低头看看那生长在路边那一簇簇野花,要不是有它们的存在,为这里点缀,哪会有这么美丽的风景啊。
这一次的新发现让我重新收获了一个新观念,带给我一个新起点,它从原来我对它们的嫌弃转变到后来我对它的钦佩。其实看事物的好与坏,美与丑不能只一味的注重于外表而因此忽略了它的内在美。我们也常常会肤浅的看到那坏的丑的,从来不仔细想想它的作用与优点。
野花用它的坚强告诉我们,最美的不仅仅是你看到的也有你没看到的一面,那些看不到的一面正是被我们所忽略的,但是它们却用顽强的生命力证明了自己。
世界上不是缺少美,而是缺少发现。是这些野花带给了我新的认识,也带给我一个新起点。
一年有四个季节,桃红柳绿的春、骄阳似火的夏、天高气爽的秋以及白雪皑皑的冬。自己最喜欢的是春天,因为春天是个万物复苏的季节,也代表着新的开始。
喜欢春天,喜欢春天的早晨,春晨的空气像过滤过似的,异常清新;喜欢春天的中午,太阳明晃晃的照在阳台上,搬一把椅子坐在阳台上看书,暖暖的阳光,暖暖的心情;喜欢春天的晚上,一个人在月光下散步,月色如水,洒在心的深处;喜欢春天的山脉,连绵不断的群山披上了绿装,起伏的丘陵像一条卧龙,隐约可见一片片彩霞般的小花点缀在绿色的“卧龙”身上,给“卧龙”增色添彩;喜欢春天的田野,麦苗青青像绿毯,油菜花开得黄黄的,艳艳的,散发出阵阵醉人的馨香;喜欢春天的小河,冰封了一冬的小河发出了“哗哗”的流水声,像一曲美妙动听的音乐;喜欢春风,是春风唤醒了大地,让一切显得那么和谐、那么安逸;喜欢春雪,片片雪花都是情,滋润了麦苗、净化了空气,热闹了孩子;喜欢春雨,春雨带着欢乐和丰收从天而降,雨丝淋湿了花草树木,给了植物充足的水分。
喜欢春天,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春天野菜多。“春风吹,野菜生”,小时候,春天是个诱人的季节,因为春天有着太多好吃的野菜,什么香椿、榆钱、槐花、马齿苋、 鱼腥草、野韭菜花、枸杞、灰灰菜、面条菜、苦苦菜等都是营养丰富的美味野菜。就说那枸杞吧,清明刚过,田边地角的枸杞枯枝上就已经长出了许多嫩绿的枸杞芽,自己们在放学的路上,就会随手摘一把枸杞尖,回家后交给大人,在开水锅里一煮,清水里一漂,洒上调料就可以上桌了,苦涩中带着香甜,是下饭的佳肴,而且枸杞又有清热解毒之功效,深受人们喜欢。只是过去人们吃嫩枸杞芽,大多是为了丰富餐桌,给不太富裕的生活增添一点内容,而现在,绿色食品成了时尚,枸杞已经堂而皇之地走上了市场,成了宾馆饭店的座上客,同时也增加了农户的收入。还有面条菜,面条菜藏在麦地里,每逢周日,自己们就会提个篮子、拿把小铲刀来到麦田,收获大得很,不一会就会挖满满的一篮子,面条菜即可下锅做调菜,也可在烧热的油锅中炒着吃,吃起来是满口的清香。吃法最多的还要算苦苦菜了,既可以凉拌又可以烧汤和制成咸菜,据传,古时苦苦菜一直是朝庭的贡品,每当春天到来时,乡绅就会派人把制作好了的苦苦菜送到京城,让那些达官贵人们改变一下口味,不知这是不是真的,不过它确实是非常好吃的野菜,又细嫩又爽口,是这些野菜中清香味最浓的一种,若是村中哪户人家正在煮它,远远地就能闻到它的香味。家乡的野菜种类繁多,只是这些野菜可吃的时间都很短,一般都只有半个月的时间,过了就只好等第二年的春天了。
喜欢春天,因为它是一个美丽、神奇,充满希望的季节。
漫步于校园间的小路,总有一缕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。这时我总会停下自己的脚步,轻轻的闭上自己的双眼,静静的呼吸着这缕淡淡的香气。
慢慢的,慢慢的待这缕清香散去,我才蓦然发现:原来高中并不是我的地狱,大学也不是我的天堂。
时光悄然逝去,我化成一缕清香从青春的岁月走过,留下了,淡淡的快乐;淡淡的忧伤;淡淡的生活;淡淡的回忆。
一切都那么的平淡,却又有一种神话般的美丽。
总算,有一天我悄悄的走了,正如当初我轻轻的来,我并不带走更多,唯独那一缕淡淡的清香。
却是,很淡,很淡。
以后,我把这缕清香默默地储存,存入我心间最深的一角。待到山花烂漫或是冰雪消融时,再次走进这深深的一角。“悦友人之情话,乐琴书以消忧”的岁月总是那么清晰。
而且,很清,很清。
时光逝去,岁月留痕。这时总会有一瞬淡淡的遗闻。时而完美,却是一生的追求,时而残缺,却是永恒的回忆。在这,残缺和完美交融,却成了一米阳光般的完整的美丽。
真的,很美,很美。
在青春的路上,我立过许多誓言,也埋葬了不少的誓言。但却是那么的平淡,那么的清晰,那么的美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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